政府監管能否助打車軟件迎來新生
日前,交通運輸部辦公廳下發“關于促進手機召車軟件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其中,通知從信息共享、終端軟件發放與使用、統一平臺管理、安全規范、價格監督等方面,全面規范了手機召車軟件市場。政府監管能否助打車軟件迎來新生,引發網友熱議。
正方:
規范化管理促利益最大化
此前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社會上還產生不少“一刀切”“阻止競爭”的懷疑。然而,由出臺的通知文本看,基本屬于競爭平臺的搭建,未見行政力量對市場的粗暴介入。軟件的自主調度不受影響,而且強調了平臺的運轉不得影響“正當功能及良性競爭”,反映的都是對競爭秩序的理性呵護。事實上,手機召車軟件的興盛,在拉近司機與乘客信息距離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隱患。比如,軟件廠商之間的價格戰,最終會不會導致寡頭壟斷?而各地甚至同一地區的信息平臺割裂,也不利于良性競爭的開展。可見,這一新興市場中缺失的,恰恰是公平規則、透明監管。全國層面上的規范化管理,有利于企業競爭行為的更加有序、更加成熟,從而降低交易成本,實現軟件企業、出租車司機、乘客三方主體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周人杰
——摘自《京華時報》
反方:
管理仍須刷新監管理念和手段
不可否認,建成統一平臺,可以令所有的叫車服務變得可追溯。但所有的前提,是打車軟件確實不會因為這樣的監管,而失去創新的動力,服務質量不會因此有所下降。按照《通知》要求,打車軟件要逐步接入統一的城市信息平臺,這樣的平臺看似簡單,但要同時兼容多個軟件,又不對任何軟件的自主功能產生影響,并不是毫無難度;而當多個軟件接入,服務量猛增的時候,會不會產生一些系統“崩潰” 之類的問題?此外,這樣一個統一平臺,由誰來建立并維護呢?當這樣一個平臺具有了“管理”其他軟件的權力,會不會產生尋租之類的問題,從而讓競爭異化?這些問題,都需要提前想好預案。對于打車軟件這樣一種創新行業,相關部門切不可完全以傳統的視角去監管,而要刷新監管的理念和手段。
敬一山
——摘自中國新聞網
欄目主持: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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