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遭遇二手房合同詐騙 房產交易風險值得警惕
本報訊(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廖志卓)好不容易籌錢買了房,一家人其樂融融。沒想在入住后不久,房子的地皮權屬人就過來催要房子,讓其搬離,原來市民遭遇了二手房合同詐騙。日前,源城警方抓獲一名網上在逃人員程某,成功偵破一宗合同詐騙案,涉案金額達35萬余元。
據了解,今年10 月8 日,事主楊某到源城經偵大隊報案,稱其在 2011 年6 月13 日向嫌疑人程某購買一幢位于河源市石坪路的房屋,并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書》,同時支付房款35.98 萬元給程某。房子交付使用后,楊某攜家人一起入住,可入住新屋不久,該房屋的地皮權屬人王某便持該地皮的相關手續要求其搬離。這時楊某才恍然大悟,自己可能被騙了,于是趕緊到公安機關報案。
接報后,經偵大隊迅速組織民警對該案立案偵查,并及時將犯罪嫌疑人程某進行追逃。今年12 月 2 日,嫌疑人程某在深圳市羅湖出入境邊防檢查站被抓獲,經偵大隊及時派出民警將嫌疑人帶回處理。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源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近幾年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火爆,很多人都選擇購買二手房。但是,怎樣交易才能安全穩妥,不會受騙上當?在此,警方提醒廣大群眾在購買二手房時,要特別注意如下事項:一是通過房產中介購房時,必須選擇有資質、信譽好的中介,切不可選擇黑中介,防止上當受騙。二是了解擬購房屋權屬是否清楚,產權不清、無房產證的房屋不能購買。三是驗明房屋賣方是否為真正產權人,有沒有房屋的處分權。四是查清房屋是否查封、保全、抵押,屬于集體土地性質或是五年內經濟適用房,這些房屋即使有房產證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五是約定房屋交易稅費繳納方、付款金額及方式、交房程序,并在合同中注清交房時的房屋狀態,以及物業服務費、住房維修資金和水、電、氣等費用結算辦法,以免影響交房。如果發現二手房存在矛盾,要立即中止交易行為。否則,一旦簽約付款,將會陷入無休止的糾紛中,給您帶來心理傷害和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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