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被扣3年失業保險金 失業后發現僅繳納了4個月
本報訊(記者 楊建芳)前日,本報記者接到市民陳先生的求助電話。他說,自己是一名保安,被所在的物業公司辭退,目前找不到工作,也沒有收入,家里只有他一個勞動力,還有一大家子人要養活,不知家里的開支怎么解決。陳先生聽說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他問記者自己的條件能不能領取,希望記者可以幫幫他。
陳先生53 歲,家住源城區源南鎮雙下村,在一家物業公司當了 3 年多的保安。今年10 月份,公司將他炒掉,給出的理由是陳先生身體不好。記者得知,3 年前,由于工資太低(1200 元/月),物業公司應允員工,每月加150 元工資,但是這150 元不會直接交給員工,而是替他們買保險。
了解陳先生的基本情況后,記者來到市社保局咨詢。社保局工作人員表示,陳先生的條件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只要辦理相關手續就能領取。但是,陳先生所在的物業公司為他交了36 個月的失業保險,個人部分卻只交了4 個月,其余32個月都沒有交。
社保局工作人員介紹,在今年 7月份新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出臺之前,參保失業保險者如果是農村戶口的,個人部分可以交也可以不交,物業公司的行為并不違法。然而,陳先生卻很納悶,3 年前公司明明答應扣150元工資交保險的,為什么只幫他交了最近4 個月的保險呢?被扣的錢到哪兒去了?
“雖然領到的失業保險金只差了500 塊錢左右,但是對于我來說卻是半個月的工資。”陳先生說。記者向他之前所在的物業公司詢問,看能否補給陳先生一些錢,但被拒絕。當初,陳先生沒有與物業公司簽訂相關的合同,因此現在他要維權也很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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