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林寨古村發現 清光緒年間“正實收”
本報訊 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陳仰天 村民在老屋樓閣打掃衛生,無意發現了一印有鮮紅印章的證書,竟是清代光緒年間留下的物品。日前,和平縣林寨鎮興井古村一村民發現一張清代光緒13 年“廣東藩處承宣布政使司頒發的正實收”證書。該證書為絹質紙,長72 厘米、寬 40 厘米,字體黑色,印章鮮紅,文外飾有花邊。
據了解,該“正實收”證書是該村一陳姓村民在“司馬第”一座四角樓屋打掃樓閣時意外發現的,內容大意是:廣東布政使司為遵旨議奏事,于光緒9 年11 月20 日收到惠州府(州)和平縣(州)籍陳肇衡在廣東藩庫報捐白銀108 兩,并于光緒13 年3 月16 日照數兌收用于廣東海防經費,廣東布政使司。
當地多位上了年紀的長者稱,當年清代朝廷接受民眾捐款是很嚴格的,除注明捐款數額外,還要寫明捐贈者三代以上的祖輩名字和捐贈者的身高相貌特征,以防假冒者獲取朝廷封賞。據當地文博學者考證,捐款持證者陳肇衡是和平縣林寨鎮下正村陳姓第19 世裔孫,其15 世高祖父陳濟川是朝議大夫,16 世曾祖父陳興堂是候選知府,17 世祖父陳鴻銘是貢生,18 世父親陳豫年是當地一富商,因經營有道,好善樂施,名聲頗好。當年時值外敵侵略,為保領海疆土,廣東海防局遵照“山東海防章程”,向社會各界提請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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