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男子盜竊被抓現行 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
本報訊 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雷江輝 徐華容 日前,連平縣人民法院審理一宗聾啞人盜竊案件,被告人曹某根是聾啞人,因非法竊取他人財物,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2015 年3 月31 日8 時04 分至16 分,被告人曹某根先后5 次進出連平縣大湖鎮某商場共盜竊5 條香煙; 2015 年4 月4 日,曹某根又到該商場進出兩次盜竊香煙,被事主當場抓獲,并在其身上查獲1 條軟裝中華品牌328 香煙。經鑒定,被盜8 條香煙價值共計人民幣4150元。
連平縣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曹某根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被告人曹某根是聾啞人,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歸案后,被告人曹某根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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