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嚴查5種典型違法收費
本報訊 記者 張濤 通訊員 鐘育林 醫療機構自立項目收費合法嗎?回答是:違法。記者昨日從市發改局了解到,我市已發布對全市醫療機構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公告,強調將對醫療機構在提供醫療服務或銷售藥品、耗材過程中發生的5 種典型醫療機構違法收費行為予以嚴查。市民朋友不妨多加留意,在查看醫院收費單時就心中有數了。
公告中稱,醫療機構在提供醫療服務或銷售藥品、耗材過程中不得有以下行為:違反規定自立項目收費、分解項目重復收費、套用項目和擴大范圍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藥品和耗材的行為;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虛構原價、虛假標價、先提價再打折、誤導性價格標示、隱瞞價格附加條件等價格欺詐行為;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和改革試點公立醫院不按規定執行藥品零差率政策的行為。
據悉,目前我市基本醫療服務項目超過 4000 多種,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由政府制定價格,醫療機構應嚴格遵守明碼標價,做好價格信息公開工作,規范醫療服務價格行為。
為保證相關監管工作到位,市發改局近期將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醫療服務價格檢查,將持續到9 月底。除此之外,我市還將發揮12358 價格投訴舉報平臺的作用,對群眾投訴舉報案件及時查處。市發改局相關人士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可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 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 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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