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村“第一書記”隨意脫崗將被召回 3年內不能評先評優,不能提拔使用
本報訊 記者 張濤 通訊員 歐陽春霞 不按規定駐村,不履行請銷假手續隨意脫崗的駐村第一書記將被召回。被召回的第一書記,在全市范圍內通報,3 年內不能評先評優,不得提拔使用,其是后屆干部的,取消后備干部資格。日前,我市出臺了《相對貧困村駐村第一書記召回制度》,給市直、中央和省駐河源各單位以及各縣(區)直屬單位選派的精準扶貧駐村第一書記套上了“緊箍咒”,以切實解決第一書記履職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等問題,保障第一書記落實駐村責任,推動我市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
召回制度規定,連續缺勤超過 5 個工作日,一個月內累計缺勤超過10 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 個工作日的,駐村第一書記也將被召回。召回制度還規定,精神不振、貪圖安逸、敷衍塞責、得過且過、弄虛作假,導致本村黨的建設、精準扶貧工作嚴重滯后或不達標的;缺乏農村工作經驗、能力不足、不能勝任駐村工作、基層黨員干部群眾反映較大、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的也將被召回。市、縣(區)委組織部、扶貧辦每月至少1 次暗訪檢查第一書記駐村情況。發現第一書記不在崗的,第1 次亮“ 黃燈”,第2 次亮“ 紅燈”,并通知派出單位和第一書記本人,發現3 次不在崗的也將進行召回。
召回制度還規定,第一書記被召回后,原選派單位應當在10 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定,重新選派優秀干部駐村擔任第一書記,并及時辦理組織關系轉接等手續。除對被召開的第一書記進行問責外,派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也將被問責。對第一書記被召回的派出單位主要負責人,本年度黨組(黨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不能評為“好”等次,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市、縣(區)委組織部進行約談。對第一書記被召回的派出單位,本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不能評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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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子女教育補助 本月發放到戶
本報訊 記者 張濤 通訊員 歐陽春霞 前日起,省考核組開始對我市2016 年扶貧開發工作成效進行考核。記者了解到,新時期我市脫貧攻堅中“兩兜底三保障”工作穩步推進,其中貧困戶子女生活費、學費補助方案目前已經制定,也已全面完成摸底工作,將在本月全面發放給學生。
據悉,目前全市貧困人口中農村低保人口5.3 萬人、五保人口 1.48 萬人均已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貧困戶中60 歲以上老人全面落實領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全市貧困戶中領取養老保險老人已達到2.5 萬人。市扶貧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我市還將突出抓好“兩兜底三保障”工作,加強協調,確保扶貧政策與保障政策有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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