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 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
本報訊 記者 謝素嬋 昨日,省人大制度研究會會長、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肖志恒率隊到我市調研,了解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在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各級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的實施意見》和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方面的經驗做法。
據悉,為做好此項工作,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目前,我市已制定了《河源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草案)》。規定草案共二十一條,分別規范了重大事項的范圍、提出重大事項議案和報告主體、重大事項議案或報告提交程序,以及有關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等。
肖志恒希望我市人大準確把握人大決定權與黨委決策權、本級政府行使管理權、上級政府審批權之間的關系,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推動這項工作繼續向前發展、走在前列。
相關閱讀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高發季節。近日,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市區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