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密集出臺政策!八條“硬核”措施支持受疫情影響批零住餐等商貿服務業
市級統籌安排資金專項扶持推進“無接觸配送”、返還少裁員參保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依法合理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推動企業貸款量增價減等一批利好河源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商貿服務業企業的政策措施接踵而來!
日前,我市出臺了《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響相關商貿服務業企業八條措施》,從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補辦社會保險業務、免除納稅人郵寄發票費用、依法準予延期申報或延期繳納稅款、依法合理減免房產稅或城鎮土地使用稅、推動企業貸款量增價降、大力推進“無接觸配送”服務等方面提出8條具體舉措,積極支持我市相關商貿服務業企業共渡疫情難關,保障商貿流通服務領域平穩運行。
措施全文如下:
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響相關商貿
服務業企業八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時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的決策部署,支持我市相關商貿服務業企業共渡疫情難關,保障商貿流通服務領域平穩運行,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對象
受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注冊地在我市轄區范圍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商貿服務業企業。
二、政策措施
(一)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對受疫情影響,堅持少裁員[中小微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其中,對參保職工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超過職工總數20%]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期間企業所支付的工資待遇,按照不超過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50%補貼企業。
(二)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受疫情影響,企業無法按時繳納企業社會保險費用的,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三)補辦社會保險業務。疫情防控期間,企業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其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完成補辦,延長期間社會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其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
(四)免除納稅人郵寄發票費用。2月3日至2月29日(到期后是否延長視疫情情況決定),對納稅人網上申請領用發票、代開發票的,提供免費郵寄服務供納稅人選擇。
(五)依法準予延期申報或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報表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依法辦理延期申報,一般為一個申報納稅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納稅人,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六)依法合理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受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的納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依法酌情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七)推動企業貸款量增價降。引導各銀行機構積極向上級行爭取融資額度,加大對企業信貸投放力度,確保2020年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鼓勵各銀行機構全面開辟綠色通道,加快審批流程,及時解決企業融資難題。鼓勵各銀行機構對企業貸款在原有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再下調0.5個百分點,確保2020年企業貸款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
(八)大力推進“無接觸配送”服務。鼓勵大型商場超市、餐飲企業開展“無接觸配送”服務新模式,市級財政統籌安排100萬元,專項用于對疫情防控期間開設生活必需品線上購買、線下無接觸配送的市區大型商超、餐飲企業,以線上配送實際單數為依據進行扶持,每單補助不超過2元。各縣(區)可參照市做法統籌安排資金進行補助。
由各牽頭責任單位負責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申請指南和操作指引,相關財政補助資金按照屬地原則由各級財政分別承擔。以上措施自省決定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結束。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市遵照執行。
本政策措施由市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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