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源法院以“云調解”方式化解糾紛 有效引導規范網絡傳播行為
本報訊 記者 謝夢君 通訊員 徐曉曦 趙亞萍 蘇麗姬 近日,東源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東源法院)以“云調解”方式,成功化解兩起跨省圖片侵權糾紛,既維護了版權人合法權益,又引導侵權方規范網絡傳播行為。
據悉,北京某知識產權服務公司、福州某商貿行因圖片版權糾紛,分別向東源法院提起訴訟,訴稱東源某文化傳媒公司運營管理的微信公眾號發表的文章中,未經原告許可,使用了其經版權登記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請求法院判令東源某文化傳媒公司分別賠償兩原告10000元經濟損失。
東源法院經審查發現兩原告與河源遠隔千里,來回很不方便,而兩起糾紛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經征詢當事人意見,雙方均同意先行調解。于是,案件轉入東源法院立案庭調解工作室開展調解。
調解員隨即與雙方聯系,力促案件成功調解。“你們檢索到適合使用的圖片,未經核實版權歸屬就擅自使用,這是典型的侵權行為。”經調解員耐心釋法說理,東源某文化傳媒公司承認了侵權事實,但表示賠償金額過高,希望對方能降低賠償金額。
“對于你們這種沒有水印、署名等權利歸屬標識以及無法識別權利主體的網絡圖片,他人很難追蹤和確認圖片的創作者或權利人,導致很容易被侵權”。調解員的勸導有理有據,雙方當事人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確定賠償金額為500元和800元,同時東源某文化傳媒公司承諾立即撤回已發表的文章。
達成調解協議后,北京某知識產權服務公司、福州某商貿行分別向東源縣法院提交撤訴申請書。至此,案件成功調解,原告隔空與被告“握手言和”。
“在使用圖片時,應優先選擇正規素材網站、平臺,關注素材頁面的使用范圍標注,如‘僅限個人’或‘商用需授權’等,避免使用來源不明、標注模糊的網絡圖片。”針對此案,東源法院法官提醒廣大網民道。據了解,東源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促進知識產權爭議實質化解。今年以來,東源法院共組織知識產權案件先行調解成功5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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