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千元費用中滯納金高達7千 史上最牛物業催款單很雷人
“史上最牛物業催款單”
8月24日中午,家住新市區某小區的杜女士,收到一份被其成為“史上最牛的物業管理費催繳通知書”。讓杜女士感到不可思議的是,通知書催繳的費用共計8874.65元,其中,滯納金高達7312.30元,幾乎是她應繳物業費和她所拒交的水電公攤費總額的近5倍。
24日下午,記者在杜女士家中見到這份“史上最牛的物業管理費催繳通知書”(見上圖)。通知書有一份詳細的明細表,表格中,杜女士家共有2009年1-7月的物業費、維修基金、衛生費合計1218.21元未繳納,另有2008年7月至2009年3月未繳納的水電公攤費344.14元未繳納,加上滯納金7312.30元,物業催繳的費用共計8874.65元。
拒交水電公攤費引發的矛盾
對于物業要求小區業主繳納的水電公攤費,杜女士和先生都持有異議,認為物業公司不應當收取水電公攤費,因此拒絕繳納。而物業公司從今年4月起,也開始停收水電公攤費,但要求杜女士在繳納物業費的同時,如數繳納此前未曾繳納的水電公攤費。由于杜女士拒交她認為不合理的水電公攤費,物業拒收她應繳納的物業費,雙方一時僵持不下。
8月16日下午,雙方交涉未果,物業遂對杜女士家采取斷電措施,直到8月24日中午,物業重新恢復杜女士家的供電。杜女士告訴記者,被斷電期間,她被迫借宿親戚家;因為斷電,冰箱里保存的價值700多元的藥品和食品都壞掉了。
對于物業收取水電公攤費和對業主采取斷電措施的做法,杜女士表示不理解。斷電當天,她就從書店買回一本《物業維權百姓讀本》,惡補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為自己拒交水電公攤費的做法尋找法律依據,以維護自身權益。
一杯清茶釋前嫌
8月24日晚,杜女士的丈夫鄧先生出差歸來后,找到物業公司的負責人。在物業公司辦公室里,該公司負責人吳先生一邊為鄧先生沖上茶水,一邊和鄧先生展開面對面的溝通交流。
一番懇談后,雙方求同存異,相互取得諒解并互致歉意。吳先生就物業對鄧家采取斷電措施之事,向鄧先生致歉,并表示,公司的服務以及各項管理措施還處于完善階段,對于目前存在的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請業主多多包涵和體諒。鄧先生則道歉說,由于自己工作忙,又常常出差在外,未能和物業公司進行及時的溝通和交流,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誤會。
次日,鄧先生家人前往物業繳納了此前被拒收的物業管理費,并將今年剩下5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一并提前繳納。 本報記者 周煥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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