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近日將推出城管首違不罰制度
本報美編 胡強俊 畫
編輯動機
由于城管承擔著城市建設與管理的職責,為了達到行政效果,執法人員與商販發生摩擦、甚至發生沖突的事件時有發生,城管的形象也被前所未有地抹黑。
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出臺規范發展城市菜農早市和便民服務點的意見,其中“堅決禁止亂收費、多收費”、“禁止超越法律規定權限,采取沒收、毀壞流動攤販財物等野蠻執法行為”等措施引發熱議。
其實城管柔性執法已不少見,但是“不準城管沒收毀壞攤販財物”的舉措確實可看做城管執法的轉身,值得贊賞,也值得推廣和借鑒。
馬上就訪
昆明城管將推首違不罰
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城管局”)行政執法處的楊副處長告訴記者,目前昆明市城管局已經出臺了相關文件,推出了“首違不罰”制度。即第一次發現后,會與當事人建立一份告知書,告知他的行為屬于哪種違法行為。但“首違不罰”也有特定的區域限制,比如市政府舉行重大活動的場所,就不在“首違不罰”的范圍內。重點地段、重要區域、重大活動場所都不在此范圍內。
對于弱勢群體的生存權問題,他表示,這不是城管部門能夠解決的,應該由社會保障部門、民政部門等共同解決。
引攤入街不適合昆明
昆明市城管局道路橋梁管理處劉處長說,每個城市都有每個城市的特點,引攤入街對昆明來說不現實。目前昆明正在進行地鐵、雨污分流工程的建設。現存的人行道路僅夠人行,不可能再承擔攤點了。
他說,2006年,城管局曾搞過一些引攤入街的試點,結果才實施了半個月后,就因市民投訴太多宣告失敗。“對于昆明的實際情況來說,引攤入市比占用城市道路擺攤更適合。”
攤販寄望
想有個正規經營的地方
一根扁擔,兩擔野橄欖。在新聞路篆新農貿市場門口,記者見到了流動攤販李先生。提及城管“柔性執法”,他說那自然好,但覺得不太可能實現。他告訴記者,原來他們是在農貿市場賣的,但現在農貿市場拆了,他們沒地方去,只能挑著擔子在街邊賣。
“我們是交了稅的。”說著,他拿出一張10元的云南省地方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給記者看。沒有攤位,他們只能挑著擔子在菜市場流動,或在菜市場門口擺一會兒。“我就靠挑點水果賣謀生活,遇到城管就罰款,不認罰就把東西沒收了。我們也不容易。”
“我們也是人,他們太暴力,不是罵就是推、趕。”說起城管,小攤販徐先生顯得有些憤怒。“我們也想有個安穩的地方做生意,希望政府可以給我們劃一個地方,或者規定一個時間段,讓我們能正規經營。”
專家觀點
云南大學社會學教授
金子強
民生比城市面容更重要
“別的城市已經在做,昆明更應該做。”金子強說,這些小攤小販都是弱勢群體,他們販賣的物品是他們的生存來源。城市面容和民生相比,后者更為重要。
金子強說,“柔性執法”更適合和諧社會。但是柔性執法是有限度的。第一次可以是口頭警告,第二次是嚴厲警告,第三次就要進行相應的處罰。
市民聲音
城管執法
亟待改進方式
在隨機采訪中,絕大多數市民認為城管形象不好是因為他們的執法方式過于簡單粗暴。
陳先生說,每次看到城管粗暴執法都很憤怒。“小攤小販不偷不搶,他們是在討生活,城管不該粗暴地沒收毀壞人家的東西。”
徐先生認為一些小攤小販占道經營確實對城市環境有很大影響,不過,小攤小販也有權利和尊嚴,城管應該改進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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