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蘋果5遭遇貨不對板 賣家借已開包裝拒絕退貨
本報訊(記者 陳仕平 通訊員 黃金花)市民王先生在網上購買了一臺蘋果iPhone 5S 手機,卻發現貨不對板,要求退貨退款被拒后向工商部門投訴。近日,源城工商分局埔前工商所成功調解了這例網購“反悔”投訴案,網店經營者如數退還了手機款。
10 月8 日,埔前工商所接到消費者王先生投訴,稱其于6 日在淘寶網的一家網店購買了1 部 “蘋果iPhone 5S”,價格2300 元,并與商家約定貨到付款。2 天后,王先生收到某快遞公司投遞的包裹,簽收時如約支付了2300 元的手機款。可是當王先生回到家打開包裝后,卻發現實物手機與網上標注的“ 蘋果iPhone 5S”相對比,外觀很粗糙,顏色和網上宣傳的圖片也有差別,王先生很不滿意,懷疑自己是從不正規網站購買了根本不是正品的“ 蘋果 iPhone 5S”,于是立即聯系賣家要求退貨,賣家卻以王先生已經簽收,且打開包裝,影響二次銷售為由拒絕退貨退款。
接到申訴后,該所執法人員首先通過網絡平臺查詢該交易網站所屬經濟主體信息情況及聯系方式,及時與該網站的負責人取得聯系。執法人員向網店經營者講解新《消法》相關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 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等有關條款內容,并要求網絡銷售商品經營者在實際經營過程中要嚴格遵照執行。通過耐心、細致的調解,網店經營者同意退貨退款。經協商,王先生向快遞公司支付運費20 元,手機款如數退還,消費者非常滿意。
10 月16 日上午,消費者王先生收到全額退款。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目前,網絡交易市場還不健全,網絡交易商品良莠不齊,消費者在選購的時候要仔細鑒別,不要被不良商家虛假的宣傳所迷惑,特別是對低于市場價格較多的商品要謹慎購買,購買后一定要保存好交易記錄和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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