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多個小區物管費未公示上漲 業主盼合理解釋
日前,家住市區丁香居小區的市民陳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稱他所住的小區和父母住的綠苑小區物業管理費和車輛停放費都將漲價。按理說,物業管理處要上漲物業費,應該先征得業主同意,再發漲價通知,可是作為業主的他和父母卻壓根不知道這回事,而且物業管理處貼出的公告稱,2015 年1 月 1 日起就要漲價。陳先生說,自己一時不知找誰去說理,希望媒體能夠關注此事。
未征業主同意漲價
接到陳先生的報料電話后,記者來到位于市區興源路的綠苑小區。在陳先生的帶領下,記者看到了漲價公告,其中寫到,“管理處決定于2015 年1 月1 日起實行新的收費標準。”小區業主羅女士告訴記者,她是看到貼在外面的公告才知道漲價的事,物業并沒有征求業主同意。記者隨機采訪了多位業主,他們大多表示不知道提價這事。
采訪中,很多業主也表示,提價可以理解,但也要走正當的程序,合乎規矩才行。業主龐先生說:“我不知道提價這事。其實,物業合理的提價可以接受,但要通知業主,征得大家的意見方可。不然這樣說漲就漲,以后要是都這樣,豈不是亂套了?”
漲價要按規定申請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綠苑小區物業管理處。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綠苑小區的物業管理處隸屬于城標物業公司,此次漲價,城標物業公司管理的5 個小區都要漲,其中包括丁香居。據了解,這5 個小區都是老小區,管理費很低,所以要適當漲價。“綠苑小區的物業費用還是2001年的標準,是全市最低的,我們的保安最年長的都已經70多歲了,1200元的工資請不到人。”綠苑小區物業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綠苑小區自2008 年以來一直沒有業委會,他們在小區內每一棟樓都貼了公告,算是通知了所有業主。而且漲價是按照物價局的相關文件標準漲的,均在 30%以內。他們也將漲價申請交到物價局備案。不過他表示,物價局還沒有答復他們的申請。
向記者報料的陳先生說,物業費漲價要走合理程序,不能說漲就漲。而且物價局還沒有回復其申請,物業就私自定下漲價一事,違規違法。記者了解到,在像綠苑小區這樣的老小區,沒有業委會,小區內還有不少出租房,業主們要維權就有些力不從心。
本報記者 楊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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