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縣先行先試《廣東省信訪條例》5 個月來成效顯著
信訪制度創新,讓民意更通達。
本月初,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志恒率工作組赴紫金縣調研該縣貫徹實施《廣東省信訪條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試點工作情況。調研結束后,肖志恒用“紫金縣在試點工作機制創新、制度配套上收效良多”的總結,對紫金縣試點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記者昨日獲悉,紫金縣自今年 7 月1 日成為全省實施《廣東省信訪條例》的試點縣以來,不斷健全接訪制度、明晰工作流程,并以條例為準繩,圍繞“暢通信訪渠道、推進訴訪分離、強化責任落實、維護信訪正常秩序、信訪問題源頭化解”5 個重點,先后制定36 項配套制度,將信訪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推動信訪工作更好地方便群眾和服務群眾,真正把信訪條例工作落實到基層群眾。
“1、3、6”逐級化解案件
據統計,7 月至11 月,紫金縣轄18 個鎮信訪部門共受理群眾信訪336件人次,同期對比上升13%;縣一級信訪部門共受理群眾信訪 876件人次,同期對比下降了9%。
縣級信訪事項減少、鎮級信訪事項增加,源于該縣實行的“1、3、 6”信訪責任制。據了解,該縣要求受理的信訪事項,60%要在村內化解,30%在鎮和部門化解,由縣一級信訪部門化解的只能占總數的 10%。紫金縣信訪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群眾矛盾首先由村干部出面進行調解,有助于信訪矛盾在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而對情況復雜、涉及多個鎮或多個部門的案件,由掛鎮縣領導或主管具體工作的縣領導為包案責任人,能確保矛盾糾紛及時解決,這種三層逐級消化信訪事項的機制,使各級各層信訪責任得到明確,化解案件責任得到壓實,基本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難事縣終結”的目標。
訴訪分離分流信訪事項
《廣東省信訪條例》的最大亮點是實施訴訪分離。紫金縣制定的36 項信訪制度中,有6 項與推進訴訪分離有關,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是實施了訴訪分離定期聯席會議制度。據了解,《廣東省信訪條例》實施后,紫金各級信訪部門對信訪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接訪人員耐心解釋,積極引導信訪人走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律途徑,將涉法涉訴問題納入法治化軌道。與此同時,該縣在接訪過程中堅持對救濟類信訪問題區別對待,引導信訪人回歸到正常的民政救濟渠道。
據悉,按照訴訪分離定期聯席會議制度,該縣在5 個月時間,召開了3 次聯席會議,對46 宗涉訴信訪問題進行集中交辦。7 月至11 月,該縣先后清理、甄別、分離涉訴信訪問題67 宗,縣法院受理案件同比增長5%,分離出去的案件都實現了“分得出、接得住、穩得了” 的目標。
創新機制高效處理問題
據了解,從10 月份起,紫金縣還開始打造“試點中的試點”,選取龍窩、柏埔兩鎮為試點鎮,取消了鎮委書記、鎮長接訪日制度,改為工作日隨到隨接隨處理,將領導接訪日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與此同時,兩試點鎮還將“鎮領導批示交辦”變為“聯席機制交辦”,對一些涉及面廣、處理難度大、群眾反復上訪的疑難雜癥,實行聯合法律工作者約訪和相關部門“綜合會診”制度,有效防止了多頭信訪、多頭批示、多頭辦理的問題。
對于接訪工作責任歸屬,該縣則建立了首辦責任制,規定將第一位接待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的領導干部或信訪工作人員確定為信訪首辦負責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負責跟蹤落實處理。首辦責任制實施以來,全縣實現了群眾對信訪部門及工作人員“零投訴”。
為從源頭上減少群眾無序上訪,該縣又嘗試在鎮、村兩級推行帶訪制度。所謂帶訪,即群眾到村上訪,村一級無法協調解決的,由村干部陪同信訪人到鎮解決問題。而對鎮一級無法協調化解的,則在信訪涉事群體內選派5 名以內代表,由鎮干部帶到縣直有關職能部門或縣信訪局協調解決。帶訪制度的建立使群眾盲目上訪現象得到明顯改善,目前已有6 宗信訪突出問題通過帶訪得到圓滿解決。
本報記者 黃冉 特約記者 葉戰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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