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和網紅經濟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網紅”這個詞開始在我們的世界遍地開花。上個月,視頻自媒體“Papi 醬”拿到了第一筆投資——1200 萬人民幣,從一個中央戲劇學院的研究生到1200 萬投資的網紅,她只用了半年時間;王思聰女友雪梨經營淘寶女裝店,月入兩千萬……看到這些,我們在咂舌的同時,也自然而然地把“網絡紅人”跟賺大錢劃上了等號。
縱觀這些網紅們,不難看到,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新一批網紅的產生及出現,一條圍繞網紅的商業營銷和盈利模式線條也隨之清晰,并日益紅火,這種發展方式都被統稱為“網紅經濟”。
一
其實網紅并不是現在才有的概念。早在2004 年,因網絡拍客將照片上傳到水木清華、北大未名和MOP網站上,引起網友強勢“圍觀”的芙蓉姐姐,成為當時的“網絡紅人”。后面,陸續出現犀利哥、鳳姐、小月月等網紅。他們可以被認為是一代網紅,在當時引起了一時的眼球經濟,可直到他們過氣也沒有被挖掘出更多的商業金錢價值。過氣了也就沒落了,沒有強有力的變現能力,也就出現了三個月沒有發工資,只能吃水煮青菜度日的鳳姐。
現在的網紅可以稱之為第二代的網紅,他們跟第一代的不同,就在于他們強大的變現能力。他們在微博、微信、淘寶、直播等平臺積聚了大量的粉絲,振臂一呼,就有無數粉絲響應。目前,他們變現的方式主要是接廣告推廣,及開一間商品熱銷的淘寶店鋪,通過“明星”、“網紅效應”,從粉絲們的購買力、消費力中獲取利益。正如網上大家評論的,“傻子以為我愛秀,聰明人知道我賺錢”。
二
有數據統計,截至去年年底,國內大大小小的網紅人數相加已經超過100萬,相當于一個普通地級市的全部人口數。
對于常常混跡于各類社交網站的年輕女性們而言,關注到一個網紅,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網紅們在吸收粉絲的時候,都會適時地搞一些活動,比如:轉發并@幾位好友就能參與抽獎,送粉絲禮物;又或者花錢購買微博推廣服務,在你瀏覽信息時出現在你的視線里;或是通過大網紅的推廣轉發,吸聚自己的粉絲……總而言之,關注到他們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這些網紅利用社交平臺塑造自己,輸出“美好、樂觀” 的自我形象,漂亮的臉蛋、蓬勃的青春,到處旅游的生活狀態,再有些知性帶點詩情畫意的句子,又或者是一些逗比、展示個性的語言,總有一款適合粉絲。在吸引到一批具有購買力的粉絲后,下一步就是開網店,最多的是賣服飾、化妝品。網紅店主張大奕原是模特,常出現在國內幾家大的時尚雜志的內頁服裝搭配中。她在做模特的時候就擁有大量的微博粉絲,后面她開了淘寶店“吾歡喜的衣櫥”,上線不足一年做到四皇冠。每當店鋪上新,當天的成交額一定是全淘寶女裝類目的第一名。
三
對于網紅經濟,大家的看法也是多元的。有些人認為,網紅熱給社會發展帶來一種不健康的導向,特別是對于年輕人而言,如果讓他們認為僅憑“高顏值”就可以輕松揚名、賺錢,會助長社會的浮躁之風,并影響到青年一代的價值取向。而有些人則認為,“網紅經濟”帶來了一種新的營銷模式,以服裝產業為例,網紅的出現其實改善了目前供應鏈效率較低以及客戶精準營銷的問題。從供應鏈端,網紅就像實體店里的“導購”,通過將其自身對時尚潮流的高敏感度對接供應鏈廠商,向粉絲主動推薦經過篩選的服裝款式,極大緩解了品牌商推廣產品效率低下的問題。而粉絲則通過學習網紅成熟的搭配,提高了自身審美能力。網紅賣得歡樂,粉絲買得痛快。
筆者認為,“網紅經濟”只是目前商業營銷的一種模式,也無需扣上會引導不良價值觀的大帽子。畢竟“網紅經濟”給我們的消費帶來了便利,讓我們能獲取更多的信息。但,對這些網紅表達的內容,還是需要保持理性和清醒,不狂熱、癡迷才是正常。如果你真的只看到網紅們表面的浮夸,卻沒看穿他們營銷的本質,只能笑你“太天真”。
劉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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