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狀告兒子付“贍養費” 法官耐心調解讓母子和好
本報訊記者梁小鴻通訊員徐華容陳碧霞73歲的陳老太(化名)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多種疾病,育有3 個子女,均已成家立業。今年九月份,年老體弱多病的母親陳老太向大兒子要贍養費,卻遭大兒子拒絕而鬧上法庭。近日,連平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年邁母親狀告親生兒子支付贍養費的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終于打開母子的心結,大兒子愿意贍養母親,母子和好如初。
相關熱詞搜索:贍養費 兒子 母親 “養兒防老”歷來是中國人的傳統思想。2015 年以前陳老太與老伴一起生活,日常生活開支均由老伴的退休金維持。但是, 2015 年1 月份老伴去世后,陳老太失去經濟來源,生活陷入困難,日常生活開銷由女兒與次子負擔,大兒子不僅對原告陳老太的飲食起居不聞不問,還拒絕支付贍養費。無奈之下,陳老太只好將大兒子告上法庭要求他履行贍養義務。
法官為妥善化解矛盾,多次對當事人進行調解,從情感、法律的角度為他們釋法明理,細致講解《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告知他們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當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法官情真意切的話語使大兒子感到羞愧,從中深刻理解父母的養育兒女的艱辛,并明白了感恩的道理。經過法官耐心調解,近日,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原告陳老太丈夫遺產中的八萬元全部歸陳老太所有,用于生活開支,這筆錢用完后,因重大疾病產生的費用,被告大兒子應承擔其中的三分之一。至此,陳老太的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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