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不應以分裝方式生產
本報訊 據新華網消息,4 月29 日晚,國家食藥監總局為加強嬰幼兒輔助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組織制定《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6 版)(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顯示,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不應以分裝方式生產,僅生產嬰幼兒輔助食品大包裝產品,不生產嬰幼兒輔助食品最終銷售包裝產品的,不予生產許可。
《征求意見稿》指出,針對嬰幼兒輔助食品的質量安全管理,生產企業應當按照衛生規范的要求建立與所生產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同時,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組織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本企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在產品質量追溯和召回方面,《征求意見稿》顯示,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企業應建立產品追溯制度及電子信息化管理系統,產品從原材料采購、生產加工、出廠檢驗到出廠銷售都應有記錄,保障各個環節可有效追溯。
《征求意見稿》建議,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企業應建立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對消費者提出的意見、投訴等,企業相關管理部門應作記錄。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指出,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企業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應有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記錄,主動收集國家發布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信息,做到有效防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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