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紀委通報3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典型問題 用鐵的紀律守護青山綠水
本報訊 記者 劉曦 近日,和平縣紀委通報3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典型問題。和平縣紀委指出,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主責主業,更加科學、精準和有效地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和調查處置,對損害生態環境的地方和單位的領導干部及相關責任人真追責、敢追責、嚴追責,做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用鐵的紀律守護和平的青山綠水。
問題一:黃石坳省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破壞問題
經查,黃石坳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長期存在山塘坑石場,礦區侵占保護區核心區1.5公頃,由于該石場未采取梯級方式開采,開采坡面陡直,存在嚴重滑坡隱患,長期開采行為致保護區核心區1.5公頃地表植被被破壞,且陡直斷面無法復綠,造成嚴重生態破壞。黃石坳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原副主任肖明朗、保護科科長葉石祥和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張遠政受到行政記過處分,縣住建局正科級干部周月銳、縣森林公安分局法制股股長葉志方、合水鎮合水村主任曹飛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國土局副科級退休干部劉海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安監局安全監管股股長王學用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問題二:浰江東水段偷采河砂問題
2016年春節前后,浰江東水段非法采砂點利用節假日或晚上時間偷采河砂,地點主要分布在水仙湖、梅子角、水心洲、羅營口電站下游和平與龍川交界處、梅花村卡頭、麥輋、新橋村橋頭等處,多數以“游擊戰”的方式進行偷采。非法采砂行為影響了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擾亂了浰江東水段河砂資源的開采秩序。新坪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余林招,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駱增楚,云星村委委員王偉平,大壩村生態保護信息員駱福志,梅花村委會婦女主任盧彩芬等人對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不夠重視,沒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問題三:公白鎮東聯村生豬養殖場污染問題
公白鎮東聯村生豬養殖場直排污水導致周邊的空氣和水質受到嚴重污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公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徐志勇和公白鎮人大主席、東聯村駐村工作組組長梁志汶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公白鎮副鎮長梁平波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公白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所長、東聯村駐村工作組成員彭宜納及縣安監局駐公白鎮安監員、東聯村駐村工作組成員劉智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公白鎮東聯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丙淡和公白鎮畜牧獸醫漁業站站長陳銘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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