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醫師執業責任保險
出現醫療糾紛,醫療機構要負責,醫生也往往身心俱 疲,甚至要承受經濟損失。為了更好地分散醫生執業風 險,推進醫患糾紛的合法合理解決,日前,深圳市正式推出 醫師執業責任保險。醫生購買該保險,出現賠償便可由第 三方保險公司負責,累計賠償額度最高可達400 萬元,單筆 最高可達120 萬元。(4 月9 日《人民日報》)
“醫師責任險”也是約束
對于醫生而言,一旦發 生醫患糾紛,解決賠償等問 題,往往占據了醫生大部分 的工作時間和精力,而由于 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在面 對經濟賠償時,如何確定金 額也是一個難題,最終往往 造成難以解決。隨著“醫師 責任險”的推出,解決了醫 師執業風險及糾紛賠償的 后顧之憂,讓醫師更加安心 執業。責任險推出后,經濟 賠償等問題,有專業的第三 方處理,醫生不用焦頭爛額 地處理賠償等事務。
從另一個角度看,推行 “醫師責任險”也是對醫生 的一種約束。醫師責任險 也如機動車保險一樣,在續 保時會對保費進行動態調 整,如果醫生在上年度曾經 出險,保費就會上漲,“出 險”越多,保費越貴。此外, 在大數據時代,頻頻“出險” 的醫生也難以在行業立 足。這樣的連環反應,不僅 緩解了醫務工作者的職業 心理壓力,不給“醫鬧”可乘 之機,更重要的是,這將倒 逼醫生更好地履行醫療職 責,提升自身醫療技術及敬 業精神,減少和避免醫療事 故的發生,構建更加和諧的 醫患關系。
鄭婷影
解決醫患矛盾得靠制度
醫療行業的高風險是 國際公認的,醫療服務的結 果往往涉及艱深專業知識, 且存在極大不確定性。隨 著時代的進步,大家對醫療 效果的期望和要求也越來 越高,從而也讓醫療糾紛愈 演愈烈。
緩解醫患關系,是一個 由來已久的課題,醫師執業 責任保險是其中的嘗試。 有人說,“醫師責任險”類似 于“交強險”,如果總出事 故,保費就會上浮,甚至遭 到拒保,這是事實。但兩者 卻有不同,駕駛員沒人會拿 著自己的生命去開玩笑,但 看病的醫生不僅沒有生命 危險,每年增加的保費對他 們而言或許也算不了什 么。在筆者看來,解決醫患 矛盾,醫師責任險并不是全 能,最根本的還是要嚴格制 度建設,規范醫師技能風險 評價制度、誠信執業制度, 最大限度地防控風險,使醫 生更好地提高技能,提高誠 信,提高醫德,這樣的醫療, 才能讓百姓放心,才是百姓 的福氣。
劉曦
信任缺失能靠“險”修復?
喊了多年,“醫師責任保 險”終于出現。不可否認,醫 療是高風險、高難度行業,而 當前醫療賠償的法制上還不 夠完善,這一責任險可以保 護病人的權益,也可以保護 醫生的權益。當然,醫生對 醫療事故應當承擔責任的, 可從保費范圍內承擔相應的 經濟責任,更多的是讓其承 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醫師責任保險”的推 行固然可以解決一些問題, 然如法諺所云“無信任即無 委托”,醫患關系是一種源 于委托的合同關系,所以信 任是醫患之間能否形成委 托關系,能否形成穩固委托 關系的關鍵。當前,由于部 分地區醫患之間信任的缺 失,而導致醫患之間這種委 托關系極其脆弱,單單靠 “醫師責任保險”能修復醫 患之間的信任關系嗎?顯 然不夠。筆者認為,減少醫 療糾紛的治本之藥,還是當 屬醫療服務質量的提高,當 屬醫療衛生體制的改革。
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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