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薪“囧途”變“坦途” 江東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為28名農民工討回欠薪57萬元
本報訊 記者 楊容 特約記者 廖志良 近日,一農民工代表將繡有“為民做實事,贏得百姓心”的錦旗送到江東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感謝執法人員為他們追討57萬元巨額工資所付出的艱辛努力。
據了解,以陸某、李某、程某為投訴代表的28人,于2019月4月至9月份在江東新區某房地產的裝修工程項目工地打工。但期間工資一直未發,某裝修公司拖欠其工資共計57萬元。工人們多次聯系該公司項目負責人,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資,遭拒。無奈之下,2019年10月16日,工人們來到江東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投訴。江東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接到投訴后,及時深入調查案情,并按法律規定下達了責令改正書,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人工資。經過6次協商終于達成協議,用人單位支付程某、李某等28人工資,共計579264元。
據統計,2019年,江東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共處理勞資糾紛案件92件,涉及人數552人,涉及金額1165.7657萬元。江東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加強對勞動用工備案情況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加強部門協調和配合,提高威懾力,加大對惡意拖欠工資的打擊力度,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促進企業發展并重為宗旨,積極主動穩妥化解矛盾糾紛,確保新區社會穩定和諧。
江東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提醒廣大農民工,外出務工時,為避免誤入討薪“囧途”,秋后算賬不如事先預防。農民工務工前首先要準確記住公司名稱及理清人事關系;務工前盡量和包工頭或公司簽訂書面協議,若只能達成口頭協議,也盡量要以錄音的方式留下證據;盡量階段性結算工資,即便后期拖欠也能減少一定損失;務必留下能證明勞動關系的事實證據,即便是一套工裝、一個工牌都可成為日后的討薪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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