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細化26項措施 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本報訊 記者 袁桂清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聚焦民營企業發展的痛點難點,制定了10個方面、26項細化措施,為我市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拆墻破障。
“欲致其高,必豐其基”,優化營商環境是對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最有效的支持。《措施》指出,要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優化項目審批服務,對審批時間進行極限壓縮,政府投資類、社會投資類、帶方案出讓類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分別壓縮至90個、50個和35個工作日內,精簡優化政務服務;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破除招投標隱性壁壘,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降低民營企業經營成本,改善民營企業融資環境,為民營企業“減負”“造血”;著力提升公共平臺服務水平,保障服務資源供給,強化對外交流合作,健全民營企業公共服務;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健全民營企業司法保護機制,健全平等保護的法制環境。《措施》還就弘揚民營企業家精神,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提出一系列具體措施。
創新與人才是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措施》積極推動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企業創新發展,統籌市財政專項資金,積極推動民營企業加強校企合作、研企合作,加強自主創新,強化轉型升級,提高民營企業“硬實力”,提出力爭用5年時間培育一批骨干企業,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鼓勵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加強民營企業家培訓,強化企業用工保障機制,支持民營企業培養引進人才,提升民營企業“軟實力”。
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措施》的實施將有效推動我市營造更優的營商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讓廣大民營企業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為我市民營經濟走向更加廣闊舞臺注入了信心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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