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開展“強制報告”進旅店業行動 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本報訊 記者 曹志成 通訊員 陳鴻輝 近日,和平縣檢察院聯合和平縣公安局開展“強制報告”進旅店業專項行動,隨機走訪檢查了轄區內8家旅店,督促旅店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切實把好未成年人入住旅店安全關。
近年來,和平縣檢察院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發現,違規接待未成年人住宿問題導致旅店業成為未成年人犯罪或受害的易發地、多發地。在專項行動中,干警認真查閱旅店入住人員及訪客登記簿,重點查看旅店“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個必須”公告張貼是否落實到位、核實場所內有無未成年人入住信息、對未成年人入住旅館時是否進行詢問并登記監護人信息等。和平縣檢察院專門制作了“強制報告制度”宣傳海報,張貼在旅店顯眼位置,印制了“強制報告制度”宣傳手冊,發放給旅店負責人及前臺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嚴格落實。
檢察官還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關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護義務規定進行現場宣傳講解,著重強調“強制報告制度”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發現、早取證、早懲治、早預防的重要作用,以及不依法履行“強制報告制度”將承擔的法律責任,要求旅店從業人員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對“強制報告制度”的學習培訓,堅決杜絕在其經營場所發生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
和平縣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發揮法律監督職能,進一步深入開展“檢愛同行共護未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和“關愛女童護苗成長”保護女童人身權益三年行動,通過不定期開展“回頭看”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宣傳貫徹“強制報告制度”,規范接待未成年人住宿的核驗登記制度,推動“強制報告制度”落地落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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