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罰代證
長江流域非法采砂由來已久,據悉一條小型吸砂船一晚上的毛利達兩三萬元,而違法成本卻極低,最高僅處30 萬元罰款,有些船只一晚上就能把罰款掙回來。利益驅動下,非法采砂老板以錢開路收買執法人員為其保駕護航,催生了采砂行業“以罰代證”的潛規則。日前,泰州市檢察院開展 “長江非法采砂”專項行動,共查辦職務犯罪案件30件38人。
據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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